湖北华一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

疫苗要来了,现在了解这些还不晚!

2020-03-18 13:53:28   来源: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服务平台
  3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郑忠伟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新冠肺炎疫苗5条技术路线:灭活疫苗、基因工程重组亚单位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减毒流感病毒载体疫苗、核酸疫苗稳步推进。

  估计到4月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部分疫苗有希望进入临床或者应急使用。

  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利器,早一天研制出疫苗并投入生产使用,群众的健康就多一层保障。那么一般情况下,疫苗什么时候能研制出来?从法律角度来看,现行法律对疫苗有没有针对性的规定?法律又规定了哪些方法可以加快疫苗的研制、注册和临床使用呢?

为什么我们需要疫苗?

  为什么我们需要疫苗?

  疫苗的源头,其实就是病毒。自然界中的病毒不能自我繁殖,紫外线、75度的酒精、含氯消毒剂等都能很快让病毒失去活性。然而病毒一旦进入人体,就会变得强大,在细胞里大量复制,对人体造成伤害。

  当病毒进入体内,人体免疫系统就会发现并开始消灭病毒,消灭病毒后,免疫系统会记录它的特征。而研制疫苗,就是让科学家把病毒的特征提前透露给免疫系统,这样人体就可以提前做好准备,在病毒入侵时迅速找到并消灭它。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擅长伪装,当免疫系统发现并采取措施时,病毒往往已经强大到难以控制。免疫系统在消灭病毒的过程中,有可能造成人体自身器官的严重损伤,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对抗击新冠病毒来说,疫苗的意义就非常重要了!

  疫苗什么时候能研制出来?

  事实上,疫苗的研制和生产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研发到投入使用,通常需要8到20年的时间。

  01

  首先,研制疫苗需要进行动物实验。将疫苗注入实验动物体内,如果动物能产生免疫反应并且健康存活,说明疫苗有效;如果动物没有产生免疫反应,或者有不良反应,说明疫苗无效。

  02

  其次,研制疫苗需要开展临床试验。通过三期临床试验,确定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这个过程中,疫苗会被接种给一些勇敢的志愿者,如果志愿者出现发烧、过敏等情况,则说明还需要继续研究。

  03

  再次,疫苗需要通过国家审批后,才能开始批量生产。我国对于疫苗的审批和监管是相当严格的,对疫苗生产也实行了严格的准入制度。

  04

  最后,为了保证各批次的疫苗都符合质量标准,疫苗要通过企业自检和官方实验室检验,上市之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还会进行抽检。

  由于这次的新冠肺炎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应对病毒,科学家并行安排了多条技术路线,预计疫苗最快将于4月下旬左右申报临床试验。

  法律规定

  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目的是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疫苗管理法》对疫苗的研制注册、生产、流通、上市后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条国家坚持疫苗产品的战略性和公益性。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将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制、生产和储备纳入国家战略。国家制定疫苗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支持疫苗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

  《疫苗管理法》还对加快疫苗的研制、注册和使用作出了很多针对性规定,为打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研制生产

  根据《疫苗管理法》的规定,国家组织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科研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联合攻关,研制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鼓励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加大研制和创新资金投入,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质量控制水平,推动疫苗技术进步;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依法开展疫苗临床试验。

  审评审批

  《疫苗管理法》规定,对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疫苗或者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定急需的其他疫苗,经评估获益大于风险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附条件批准疫苗注册申请;出现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需要提出紧急使用疫苗的建议,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同意后可以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紧急使用。

  供应保障

  在保障疫苗供应方面,《疫苗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相关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及时生产和供应预防、控制传染病的疫苗。交通运输单位应当优先运输预防、控制传染病的疫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保障工作。第六十五条规定,疫苗存在供应短缺风险时,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疫苗生产、供应。

  虽然疫苗的研发正在加快步伐,但是距离上市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们还是要努力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调节生活状态,规律作息、放松心情、适当锻炼、增强免疫力,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

  完

  融自 | 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服务平台

  小栗 | 栗小香

上一篇:新冠肺炎疫苗研发:小鼠免疫实验已产生特异性抗体
下一篇:2020生态环境保护如何执法?指导目录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