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包含的种类非常之多,包括两轮电动车、三轮车、专用车、常规载货车、载客车、半挂车等等,这些都属于机动车,我们在驾驶证上能看到各类驾驶证准驾车型中,有L类、N类、M类等等,这些是根据我国《GB/T 15089-2001》标准规定对机动车分的类别,很多人对这些知识并不了解,那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
L类:指的是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L1:若使用热发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千米/小时的两轮车。
L2:若使用热发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千米/小时,具有任何车轮布置形式的三轮车辆。
L3:若使用热发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千米/小时的两轮车辆。
L4:若使用热发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最高车速不超过50千米/小时,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非对称布置的车辆(带边斗的摩托车)。
L5:若使用热发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千米/小时,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对称布置的车辆。
M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M1: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M2: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个,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吨的载客车辆。
M3: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超过九个,且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5吨的载客车辆。
N类: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比如搅拌车、畜禽车等等。
N1: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载货车辆。
N2: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吨,但不超过12吨的载货车辆。
N3: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吨的载货车辆。
O类:主要针对挂车(包括半挂车)
O1: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750千克的挂车。
O2: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750千克,但不超过3500千克的挂车。
O3: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但不超过10000千克的挂车。
O4: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0000千克的挂车。
G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2000千克的N1类、N2类、M2类或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12000千克的M3类车辆,如果所有车轮设计同时驱动(包括一轴的驱动可以脱开的车辆)或者如果满足下列三项要求,则认为是G类车辆。
1. 至少一根前轴和至少一根后轴同时用于驱动,其中包括一轴的驱动可以脱开的车辆;
2. 至少有一个差速锁止机构或至少有个类似作用的机构;
3. 单车计算爬坡度至少为25%。
N3类或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吨的M3类车辆,如果所有车轮设计为同时驱动(包括-轴的驱动可以脱开的车辆)或满足下列要求,则认为是G类车辆。
1. 至少有半数车轮用于驱动;
2. 至少有一个差速锁止机构或类似作用的机构;
3. 单车计算爬坡度至少为25%,并且满足下列六项要求中的至少四项;
4. 接近角≥25°;
5. 离去角≥25°;
6. 纵向通过角≥25°;
7. 前轴离地间隙≥250mm;
8. 后轴离地间隙≥250mm;
9. 前后轴间的离地间隙大于等于300mm。
以上就是机动车分类知识,在这些知识当中有些专业名词大家可能也不是很懂,比如“接近角”、“离去角”等等,那下一篇小编将继续为大家讲解。